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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开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2-19 09:21:00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,现将校区2025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开放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开放对象

教师  研究生

二、开放时间

第一阶段:

2025年1月8日开始至2025年1月23日结束;

2025年1月24日科研实验室全面关闭,各实验室自行组织消杀

第二阶段:

2025年2月17日开始至2025年3月1日结束。

三、假期实验室开放的保障条件及管理要求

(一)保障条件

1、平台用试剂耗材:已经与供应商沟通可以保证假期耗材供应。

2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:假期开展实验的科研人员,若使用专人操作的大型仪器设备,需在12月26日前上报,以便安排操作人员值班,要求尽量集中使用。

3、管理人员:寒假期间开放科研实验室的院系(中心),需设置假期(临时)管理员,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、卫生、设备维护、试剂耗材出入库管理。要求值班人员每日对运行实验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和管理,并严格监督落实。

4、实验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班:保证科研平台运行,有问题及时与实验室服务中心沟通、解决,我们全力给予支持。

(二)实验室管理要求

1、(临时)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,尤其是假期实验室安全(包括水电安全、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等),安排人员做好实验室清扫、通风工作。

2、实验人员要遵守学校、实验室有关假期开展科研实验的有关要求,维护实验室卫生,注意人身和实验安全,爱护公共实验设施。不遵守规定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,进出实验室需填写寒假科研实验室使用登记表(粘贴于寒假开放的科研实验室门上),见附件1。院系留存备检,开学后3月3日前将复印件上交至实验室服务中心。

3.各院系应在寒假前进行一次实验室自查,并将自查记录及消杀记录(检查、消杀照片及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、消杀记录照片)打包上交至实验室服务中心。

4. 请假期开放科研实验室的单位将寒假值班表及临时管理员名单(电子版+纸质版)于12月26日上报至实验室服务中心,见附件2。

 

 

附件1:2025寒假科研实验室使用登记表.xlsx

附件2:2025寒假科研实验室值班表+临时管理员名单.xlsx


 

 

  

实验室服务中心

2024年12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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