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5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开放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,现将校区2025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开放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开放对象
教师 研究生
二、开放时间
第一阶段:
2025年1月8日开始至2025年1月23日结束;
2025年1月24日科研实验室全面关闭,各实验室自行组织消杀;
第二阶段:
2025年2月17日开始至2025年3月1日结束。
三、假期实验室开放的保障条件及管理要求
(一)保障条件
1、平台用试剂耗材:已经与供应商沟通可以保证假期耗材供应。
2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:假期开展实验的科研人员,若使用专人操作的大型仪器设备,需在12月26日前上报,以便安排操作人员值班,要求尽量集中使用。
3、管理人员:寒假期间开放科研实验室的院系(中心),需设置假期(临时)管理员,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、卫生、设备维护、试剂耗材出入库管理。要求值班人员每日对运行实验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和管理,并严格监督落实。
4、实验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班:保证科研平台运行,有问题及时与实验室服务中心沟通、解决,我们全力给予支持。
(二)实验室管理要求
1、(临时)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,尤其是假期实验室安全(包括水电安全、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等),安排人员做好实验室清扫、通风工作。
2、实验人员要遵守学校、实验室有关假期开展科研实验的有关要求,维护实验室卫生,注意人身和实验安全,爱护公共实验设施。不遵守规定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,进出实验室需填写寒假科研实验室使用登记表(粘贴于寒假开放的科研实验室门上),见附件1。院系留存备检,开学后3月3日前将复印件上交至实验室服务中心。
3.各院系应在寒假前进行一次实验室自查,并将自查记录及消杀记录(检查、消杀照片及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、消杀记录照片)打包上交至实验室服务中心。
4. 请假期开放科研实验室的单位将寒假值班表及临时管理员名单(电子版+纸质版)于12月26日上报至实验室服务中心,见附件2。
附件2:2025寒假科研实验室值班表+临时管理员名单.xlsx
实验室服务中心
2024年12月19日